不用。如果中介機構沒有促成合同成立,則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費,即使合同中這樣規定也是無效的,但是中介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參考法條:《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條。
92.中介機構可以收取多少中介費?中介機構應當向誰收取中介費?
中介機構可以收取相當于半個月到一個月房租的中介費。向誰收取國家沒有規定。按照慣例,租賃普通住宅,則由承租人向中介公司繳納中介費,而對于公寓、別墅租賃,則由出租人支付。
參考法條:《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第六條。
93.什么是房屋出租代理?業務是什么?
房屋出租代理有時候也叫房屋租賃代理,它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一種經營活動,也就是由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房屋出租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并在出 租人授權范圍內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業務主要是出租人將房屋委托給房屋出租代理機構后,由代理機構負責尋找房客,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辦理房屋租賃合 同的相關備案手續,通過銀行收取、交付租金,按照合同規定,向承租人提供一定的服務,從而使出租人能從繁雜的房屋租賃事務中脫身。
94.如果承租人沒有繳付租金怎么辦?
如果承租人沒有繳付租金,銀行也會從代理機構在銀行的保證金中劃撥出這么多的錢,付給出租人,因此出租人無需承擔承租人不交租金的風險。
參考法條: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代理房屋租賃須委托銀行收、付租金的暫行辦法》第十條。
95.房屋出租代理機構可否不通過銀行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不可以。房屋出租代理機構必須與銀行簽訂臨時租金監管協議,承租人也必須將租金交給銀行,由銀行統一代收、代付租金,即使承租人委托房屋出租代 理機構代交租金,代理機構也必須在3日之內將租金存入銀行。所以,一旦有房屋經紀公司提出代收租金的要求,出租人就不應與這樣的公司簽約。因為這樣做會產 生房屋出租代理機構卷款逃跑的風險,而且也說明該房屋經紀機構不具有代理房屋出租的資質。
參考法條: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代理房屋租賃須委托銀行收、付租金的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八條。
96.承租人繞過中介機構和出租人簽約,也應向中介機構支付中介費嗎?
應該支付。因為中介機構按照合同規定向承租人提供了房源信息,讓供需雙方見面,就提供了相應的服務,即使承租人繞過中介機構和出租人簽約,合同的成立也是中介機構促成的,因此中介機構有權獲得中介費。
參考法條:《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
97.前期物業管理合同能約束業主嗎?
盡管業主并沒有直接參與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的簽訂中,但業主必須受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的約束。因為,開發商有權選擇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前期物業管 理,并且業主在購房時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已經約定有前期物業管理的事項。所以業主在簽訂了購房合同后實際上就是認可了開發商訂立的前期物業管 理合同。
98.開發商是怎樣選聘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的?
早期的物業企業一般都是開發商的下屬企業?!段飿I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 企業;投標人少于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這條規定 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物業管理企業與開發商的裙帶關系。
99.怎樣成為業主?
業主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即房屋權屬證書上記載的權利人。另外購買預售商品房尚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記載的購房人也被視為業主。
100.產權證沒辦,是否應交物業費?
雖然您在買房的時候還沒有獲得產權證書,并不擁有房屋產權,但是由于您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并且已經入住,對該房屋有相當的控制權,并且從物業管理中獲益,因此應該支付物業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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